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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回收标准

来源:www.cxbfqc.com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重庆汽车报废回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强制报废年限标准:
出租客运汽车: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为 8 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为 10 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为 12 年。
租赁载客汽车:15 年。
教练载客汽车: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为 10 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为 12 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为 15 年。
公交客运汽车:13 年。
其他营运载客汽车: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为 10 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为 15 年。
专用校车:15 年。
载货汽车: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为 10 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为 15 年。
专项作业车: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为 15 年。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为 30 年。
摩托车:
正三轮摩托车为 12 年。
其他摩托车为 13 年。
技术判定强制报废标准:
安全技术不达标: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例如,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安全部件无法正常工作,经过多次维修仍无法修复,即使车辆未达到使用年限,也需要强制报废。
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车辆的尾气排放和噪声标准也越来越严格,如果车辆的排放或噪声无法满足现行标准,就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未按时年检: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需要定期进行年检,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环保性。如果车主连续多次未按时进行年检,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如果这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上述技术判定强制报废的情况,同样需要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