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152-1361-9345

打造报废汽车回收信息化管理一站式报废汽车回收的平台

出租车报废回收,大货车报废回收,长安车报废回收

首页 > 信息动态  > 行业动态
返回

报废车定义及重庆汽车报废年限与标准解析

来源:www.cxbfqc.com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报废车定义及重庆汽车报废年限与标准解析

一、报废车定义

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因严重损坏、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存在安全隐患,将面临罚款、强制报废及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二、重庆汽车报废年限与标准

1. 取消固定年限,改为行驶里程与年检双轨制

  • 行驶里程限制: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需强制报废。这一标准对大多数家用车较为有利,因私家车年均行驶里程通常在2万公里左右,60万公里的报废里程已足够覆盖正常使用周期。
  • 年检制度
    • 新车6年内免上线检测,每两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 7-15年每年年检一次;
    • 15年后每半年年检一次。
    • 若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2. 排放标准限制

  • 车辆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将被强制报废。例如,国二、国三等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车型已不允许上牌。

3. 安全技术标准限制

  • 车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将被强制报废。

4. 特殊车型报废标准

  •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使用年限为8年,但地方政府可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不得低于6年。
  •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
  • 专用校车:使用年限为15年。
  • 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需满足年检和排放标准。

5. 公务用车报废标准

  •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可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 原则上同意公务用车使用10年以上、里程达25万公里以上且无维修使用价值的,或因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由公安交管部门、专业机构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申请报废。

三、报废车处置流程

  1. 提交材料:车主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等材料。单位车辆还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书。
  2. 办理注销登记:车主可自行或委托回收公司携带相关材料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业务,该业务免费办理。
  3. 异地报废:若车辆在外地报废,车主可向报废车辆所在地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交售报废车辆。回收公司在确认车辆并解体后,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到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管所出具报废车辆《解体证明》给车主,并通过系统将车辆报废信息传递至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车主可提供身份证明和车管部门出具的《解体证明》回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注销证明。
  4. 特殊情况处理:若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灭失无法交由回收公司回收拆解,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可到车管所申请因机动车灭失的注销登记,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书面承诺书(承诺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车辆已经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牌证已丢失的需向车管窗口工作人员说明)。

相关文章